申报高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,必须达到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要求。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累计时间,高、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72学时,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要及时填入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》,登记内容要由继续教育基地(单位)专核盖章,并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认真审核鉴证。
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,参加省职称计算机考核(信息化素质考核)的专业技术人员,凡成绩合格的,一律视为完成继续教育72学时。